教学管理

教研活动制度

教研活动一般是指以教研室为单位,由教研室主任组织的教学研究活动。通过教研活动达到增强教师业务素质,更新教育观念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。

一、教研室每周进行一次教研活动,教研活动内容、时间、地点不得轻易改动,各位教师必须准时参加。

二、各教研室每学期根据教学改革要求,从教学实际出发,确定几项教研专题,积极引导教师进行教学改革实验,努力做到人人有课题,人人搞教研。

三、提倡教师撰写教学专题总结或教研论文,鼓励教师向报刊或出版社投稿。每学期期末召开一次教学经验总结交流会,任课教师每学期写一篇较有价值的教学论文或教学反思,争取获市级以上奖励。

四、 各教研室成员均要按要求积极参加教研活动,实施本人出席签名制。参加活动情况与期末评估、考核挂钩。

五、教师必须积极、按时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级培训、学习活动。各教研室负责本教研室的考勤。

六、凡因病、因事不能参加的教师必须请假,征得教研室主任同意,并记录在案。因故(因公外出、病假除外)一学期3次以上(含3次)未能参加教研学习活动的在教研室内通报,期末考核不能评优;凡无故缺席教研活动的全校通报批评,期末考核不能评优。

七、学期或学年结束时,做好教研工作总结和个人教学工作总结,存入档案,作为晋级、评比的一个依据,对教学教研有突出成绩的个人和教研室,给予奖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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