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学设施设备

校园网使用管理制度

校园网是学校教学、办公、科研的重要基础设施,网络安全管理是学校业务正常开展、高效运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为最大限度地保护、开发和利用校园网资源,保障校园网络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我校网络安全使用管理制度。

第一条、严禁擅自联入校园网,入网部门和个人要办理入网登记手续。校园网各个终端已分配好固定IP地址,并与网卡MAC地址绑定,严禁私自更改。所有校园网资源的使用、分配和管理权属于校网络中心,包括本规定述及和其他未能述及的校园网资源。

第二条、成立校园网管理工作小组,其中工作小组成员由各科室指派一名熟悉计算机、网络的技术人员组成,参与校园网网络应用和安全的协同管理。   

第三条、各科室应指定网络安全员,负责本科室内计算机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,制订计算机安全保密管理的具体措施和信息发布制度,坚持“谁上网谁负责”的原则,对上网信息进行审查,严格执行信息发布管理相关制度。校园网所有工作、使用人员必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,校园网使用者不得在网上发布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有反动、淫秽、色情等违反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、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内容以及有损国家、地方和学校形象及危及任意一方安全保密的内容。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露国家秘密的活动。   

第四条、网络中心负责监控校园网上所有网络操作,在服务器上对所有上网用户按照市公安局的要求进行登记,开设日志记录功能做好详细日志记录,并定期对网络日志分析整理,以维护网络安全和系统正常运行,记录保持时间不少于两个月。   

第五条、违反本规定,有下列行为之一者:

1、宣扬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等;

2、破坏、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活动;   

3、进行端口扫描、网段扫描等一切黑客和黑客模仿行为,使用和传播黑客程序,破坏网络正常运行;

4、故意制作、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;

5、不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;

6、上网信息审查不严,造成严重后果;

7、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;

学校网络管理中心将视其情节轻重,提出警告,停止其网络使用,或由学校依照相关校纪、校规进行处理;情节特别严重者,将移交国家公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、法规处理。         

第五条、光纤端口、交换机端口、RJ45信息墙座等接入端口的使用与带宽、IP地址等校园网软硬件资源,其额外使用必须通知网络中心,经网络中心审核、协调后开通。   

第六条、由于人事变更、办公场所迁移等情况导致接入端口等网络设备设施的停用或转移,必须通知网络中心,以便协调网络软硬件资源,避免网络冲突。      

第七条、使用者所在部门的管理员有责任记录和备份本科室计算机所使用的IP地址、网关和子网掩码等网络参数,并在其计算机系统异常时恢复。   

第八条、在学校正常上班时间严禁在线音、视频聊天,严禁在线听音乐,严禁下载电影、电视连续剧等与教学、办公无关而又严重耗费网络资源的视频节目,一经查实将强行予以断网。

第九条、各科室需要在学校内、外部网站(不含部门网站)对外公开发布有关学校的重大信息等,需向办公室提交电子文档及书面申请,经审核、登记后由网络管理中心统一发布。

第十条、学生机房如需接入互联网须由教师申请后,方可接入。

 

 

 

盐山职教中心

          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4.10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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